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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多举措护航促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过去找政府办事,第一个念头就是找熟人,现在不仅不需要了,反而服务更好,效率也提高了。”这是现在昆明很多企业主的真实感受。近期,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上,重点监督检查中央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最多跑一次”改革、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和精准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用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促进民营经济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和政治保证。

    市纪委监委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层层抓落实。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持续优化项目投资环境、市场准入环境和人才引进环境,让民营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对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罔顾民营企业家正当要求的行为,及时约谈提醒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同时,督促《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落实权责清单“瘦身”,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涉企强制收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督促落实“放管服”深化改革。

  市纪委监委实施第三方机关作风满意度评价,对在政务服务作风纪律方面存在问题以评促纠、以评促改。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零容忍”,提升“双随机”的监管深度和震慑力。市纪委驻政务局纪检组通过12次明察暗访,及时约谈工作不到位的干部3人;官渡区纪委监委成立5个专项督查小组,对7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呈贡区成立9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组,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清理“红顶中介”,组织全区21家执法单位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58项,严肃纪律规矩,营造公平清爽的营商环境。

  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杜绝可能存在的插手和干预具体经营活动以及利用自身影响为企业谋取不当利益等行为。晋宁区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涉及的9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做起“微商”行为同样令行禁止;西山区纪委监委给予违规参与企业经营的某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出经营。

  加强监督,以“亲”的情感服务企业。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严肃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狠刹“庸懒散浮虚空”,发现涉企收费、放管服、项目审批等存在的“生冷硬推”问题45个,从严问责47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过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问责各级干部181件226人。

  持续“亮剑”,以“清”的原则规范权力。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监督网,加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的权力运行监督效用;依托“信、访、电、网、微”监督举报渠道,“春城热线”、“作风问题·即时拍”等“互联网+”外部监督模式,充分运用督查这把“利剑”,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黑链条”,构筑“清”的营商环境。五华区纪委监委要求各相关部门与商家企业签订廉洁承诺书,划出清晰界限;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定期开展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时刻绷紧纪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