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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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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0日,2019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发布云南省2019年绿色食品“10大名品”和“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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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魏民



一、2018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


         2018年“10大名品”在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中药材等产业中评选,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州(市)县逐级审查推荐的方式,全省共有157个产品参选。通过第三方聘请的专家团队,围绕参评产品的市场、质量、效益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并对部分产品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评结果,向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确保候选企业无食品安全、环保、税收、金融和法律风险等方面问题后,形成初选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云南日报进行公示,经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第106次(扩大)会议审定后,评选出云南省2018年绿色食品“十大名茶”、“十大名花”、“十大名菜”、“十大名果”和“十大名药材”。2018年11月28日,省委、省政府在海埂会堂对“10大名品”进行了隆重的表彰。

        2018年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出来后,为了加强规范管理和结果应用,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对“10大名品”的组织管理、评选类别、申报条件、评选程序、表彰奖励、支持政策和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

        同时,在省政府新闻办的重视支持和媒体单位的大力帮助下,重视抓好宣传推广及结果应用:

● 一是以“绿色云品 美好共享”为主题,先后组织召开了“10大名茶”“10大名花”“10大名菜”“10大名果”“10大名药材”系列新闻发布会,同期在云南日报上开辟专版,连续进行整版宣传;

● 二是组织了6场次18家获奖企业融媒体大型访谈,全面释义获奖企业及产品,让全社会真实了解云南“绿色食品牌”;

● 三是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绿色食品牌”形象LOGO标识,目前正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过程中;

● 四是在各种展会和产销对接会上,设置“10大名品”专题展区整体亮相,如今年4月底举办的茶博会上,我们设置了“10大名茶”专馆,引起了强烈关注和广泛好评;

● 五是正在长水机场筹建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展销中心,利用长水机场客流量大、中高端人群多、商业环境成熟等优势条件,布局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扩大“10大名品”宣传推介力度,提升“10大名品”整体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在系列组合拳的作用下,获奖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以大益集团为例,2018年底该公司的“7542”普洱茶产品获得“10大名茶”第一名后,2019年一季度,公司整体销售额同比增长155%,利润同比增长104%。


二、2019年“10大名品”评选计划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按照《云南省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管理办法》,从茶叶、花卉、蔬菜、水果与坚果、中药材等绿色食品六大重点产业中,评出“十大名茶”“十大名花”“十大名菜”“十大名果”和“十大名药材”,范围与奖项与去年一致。


(二)时间安排。


评选通知已于5月16日印发全省各州市;6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收集;7月份,由第三方评选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将初选名单征求省级部门的意见;8月份,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审定和公告;9月下旬“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进行表彰。


(三)与2018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2019年,在借鉴2018年评选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评选活动:一是对评选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是对参选产品增加了关于产品质量可追溯的约束性要求;二是对于2018年获奖产品继续参评的,要求提供去年以来品牌推广做法和成效等情况,重点是要求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发挥好品牌作用;三是扩大宣传,从启动之时就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今天就是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张锣鼓,接下来评选工作的各个重要节点,我们都会及时与媒体沟通,借助大家的力量扩大舆论影响,吸引社会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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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钟耕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确保今年评选颁奖仪式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圆满举行,在总结2018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工信厅从年初开始精心筹划2019年的评选工作,制定了“云南省2019年度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工作方案”。


主要包括八个步骤


一是修订《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并会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向社会发布通告。


二是制定下发《2019年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评选通知》)。


三是按政府购买服务规定,对外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承办单位。


四是由承办单位推选评选专家,完善评选纪律和相关制度,报省工信厅备案。


五是开发网上申报平台、设计打分软件。


六是按照《评选通知》要求,由承办单位组织专班整理收集通过州(市)、县工信部门初审核实的企业申报材料,建档建册。同步进行宣传、调研、实地核查等工作。


七是协调统计、税务等部门获取相关资料,会同金融、司法等部门核实材料真实性。


八是组织专家初评、综评,报省工信厅审定后向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上报最终评选结果。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四个工作步骤,即:修订了《评选管理办法》,并会同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4月12日向社会发布通告;印发了《评选通知》;确定了网上申报平台IP地址,并完成打分软件的设计工作;按相关程序确定了招标公司,待公开招投标后,将规范选定第三方承办机构。


特别需要介绍的是,为更加公平公正开展评选工作,我们对评选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云南省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为《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同时,按照新的机构名称,将原办法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变更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他各有关部门名称也作了相应变更。


二是进一步明确界定评选范围为:在云南省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从事精制茶及茶产品制造业、鲜花制品及制糖业、果蔬及坚果加工业、咖啡制造业、酒及饮料制造业、营养及功能性食品制造业、肉类食品加工业等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时,结合我省食品工业实际,将蔬菜和制糖行业纳入评选范围。


三是“10强企业”严格采用省统计和税务部门提供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入库税收总额数据,依据权重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进行排序确定;“20 佳创新企业”着重对评分体系进行了更加科学、更为客观的指标量化,力求最大限度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影响。


四是进一步强化州(市)、县初审核实责任,明确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