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凝聚法治力量,1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工商联联合召开“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听取工作意见专题座谈会,共同谋划如何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会议现场。图片来源于云南网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向凯通报了2020年全省法院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工作情况,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邓恒源通报了2020年省工商联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省高院和省工商联相关领导及省高院、省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商(协)会会长及商会调解员参加会议。
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发言。图片来源于云南网
会上,侯建军指出,近几年来省高院与省工商联一直保持沟通联系,此次座谈会对推动法院进一步做好各方面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接下来,全省法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全力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二是继续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落实好纾困惠企司法政策措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四是持续推进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审慎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性消费措施;五是助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六是持续密切与省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推进工作联系创新发展;七是继续编印《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件汇编》,发挥典型案例的裁判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发言。图片来源于云南网
座谈中,喻顶成表示,近年来,省工商联与省高院通过进一步深化沟通协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多次联合调研的基础上,先后推动出台了《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建立了省工商联、省高院和民营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提振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为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提出,下一步,省工商联要结合当前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实际,在更加深入紧密的联系协作上下功夫,推动民营企业在守法诚信中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他强调,省工商联一要增强法律服务能力。加大对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现有机制的效应和作用,对纠纷调解中的短板和不足积极探索加以补充完善。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拓宽民营企业的依法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质量和便利化。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切实推动个案解决,助力企业解决急事、难事、心头事。二要助推企业不断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章制度依法治理企业、管理团队,使企业的一切决策和行为符合法律标准,在生产经营中不踩底线、不越红线。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化解风险,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尊崇、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首先要合法合规,做到在法治之下依法行事。三要不断加大沟通协作力度。不断加强全省各级工商联与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系统的沟通协作,从更深、更广的层次探索工作衔接机制,搭建更加有效、及时便捷的沟通平台,进一步推动工商联法律维权工作便利化、高效化,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帮助企业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
站在工商联工作和推进全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角度,就全省工商联和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喻顶成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工商联和法院应加强基层一线的沟通协作,通过培训、现场指导、网络平台等方式,畅通工作联系,共同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二是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基层调解员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工作平台打造力度,建立多方参与的远程调解机制。三是通过联合调研等方式,切实弄清广大企业在想什么、做什么、盼什么、有什么风险及困难和诉求,及时给予帮助指导和疏解,对一些突出共性问题,形成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和机制,提升服务成效和企业获得感。
会议现场。图片来源于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代表、各相关商(协)会会长、商会调解员对2020年全省各级法院、工商联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踊跃发言,提出“执法司法机关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必须思想先行;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更加感受到安全、有序、平等、公正、高效和可预期”“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服务,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通过简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影响”“要重点做好法治宣传;通过加大法律宣传宣讲,让企业家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使企业始终在法律框架下开展生产经营”等意见建议。
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后,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施静春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将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法院解决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吕俊表示,对于民营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认真汇总梳理,力争及时解决、及时反馈,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平表示,将按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