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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营企业“守法诚信、合规清廉”承诺书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民营企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滇商精神,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行者。为此,我们承诺:

一、要作诚信守法的表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要坚持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带头强化规则意识,带头维护市场秩序,带头恪守行业规则,带头信守商业承诺,带头履行契约义务,自觉抵制不正当的商业交往,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二、要筑牢依法经营的底线。

   坚持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端正经营观念,恪守商业道德,不侵犯商业秘密,不损害生态环境,不突破安全底线。依托行业商协会推进行业治理,加快建立内部合规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流程的监督约束,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

三、要践行亲清政商交往。

   积极参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动与党委政府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建言献策。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做到不违规、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踩红线,展示新时代民营企业家良好形象。

四、要加强企业合规建设。

   建立完善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风险防范管理,构建风险评估体系和提示机制,对严重影响企业运营并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形提前预警,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能力。

五、要培育企业清廉文化。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厚植企业廉洁文化根基,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亮剑,让贪腐舞弊行为无处藏匿,使守法合规成为企业经营者和全体员工的行动自觉。

   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诚信守法、合规清廉的表率,助力云南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民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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