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昆明市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工商联对所属商会进行认真清理摸查,梳理出拟建议注销商会名单和需要整改的商会名单。4月19日下午,在市工商联会议室召开昆明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清理整改工作会议。50家列入整改的商会协会组织参加会议。
市工商联副主席、市商会协会党委书记訾贵金作了动员讲话,强调了开展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要求,明确提出了开展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整改工作要求。这次清理范围主要针对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组织名称、住所、宗旨、注册资金、业务范围、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等,对名存实亡、长期未开展活动的“僵尸”社会组织,采取依法撤销登记、督促办理注销手续、限期整改重新纳入日常监管等方式进行清理。对内部治理混乱、活动不正常、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对违反登记条例擅自设立、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活动的非法商会组织,建议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目标是要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改进商会管理服务,把商会建设成以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为基本特征,以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以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为方针,有效承担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任务的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进一步夯实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更好发挥商会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市工商联会员处王志伟就所属商会协会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部分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主要由非公经济人士组成成立的商会协会,未在市工商联登记备案的,限期完善工商联团体会员手续,自觉接受业务指导部门工商联的联系、服务和指导;二是商会协会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工作,按时到市民政局进行年检;三是商会协会未按时进行换届的,按照商会章程的规定筹备商会换届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换届工作;四是商会协会长期不开展活动的按时进行整改,加强商会组织管理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商会协会组织,市工商联将建议市民政局按规定进行注销或撤销。五是未建立商会协会党支部的要开展摸底调查,有条件的商会协会要尽快组建党组织。(会员处 王志伟)